各支部:
2015-2016年度,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在各级党、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,,积极开展党建带团建、创先争优活动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、行之有效的活动。本着服务大局、积极组织青年、引导青年、服务青年、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目标,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,期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。为集中展示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崭新精神风貌,总结团组织活动经验,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,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,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典型的热情,切实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,推动共青团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我校共青团组织评优评先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范围
1、范围:12级、13级、14级、15级各团支部 学校所有社团
2、对象:全体团干部、团员
二、表彰类别及名额
1、先进团支部,名额按团支部总数25%评选,12级2个,13级3个,14级7个,15级8个,共评选20个;
2、优秀辅导员,名额按总数25%评选,评选20名;
3、优秀学生社团,4个;
4、优秀社团辅导老师,4名;
5、优秀团干部,评选45名左右(占团干部总数的65%)。团委委员按团委委员总数的20%评选;
6、优秀团员,按各班现有团员人数的5%来评选(以实际缴纳团费人数计算),凡被评选为先进团支部的班级,优秀团员的名额再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;
7、优秀宣传员,在学生会宣传部、团委宣传部、广播站委员中评选,按委员人数的30%评选;
8、学生工作积极分子,各班评选1名; 学生会按学生会委员总数的20%评选,其他各学生社团评选1—2名。
三、评选推荐条件
1、“先进团支部”评选条件
(1)团支部班子健全,支部团结;支部工作有计划,有总结,工作成绩显著;
(2)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;组织生活正常,能经常性地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活动;
(3)能积极执行团的各项决议,认真完成团委交办的任务;
(4)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的人数多且有所发展;
(5)本支部无违纪团员或违纪人数相对较少;
(6)团员能积极参加团课的学习。
2、“优秀学生社团”评选条件
(1)在学校党、团组织领导下,为繁荣活跃校园文化、服务同学成长成才、促进学校改革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;
(2)机构完善,工作制度化,规范化,社团运行良好;
(3)坚持定期开展活动,工作有特色,表现突出,在校内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;
(4)模范遵守学校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,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;
(5)在校注册一年以上,有一定规模。
3、“优秀团干部”评选条件
(1)截止2016年4月,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学期以上,属现任团干部;
(2)品德高尚,思想觉悟高,是非观念明确,工作勤奋,以身作则,模范遵守团纪校规,受到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好评;
(3)热心团的工作,组织能力强,具有全局观念,群众基础良好;
(4)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,按时缴纳团费,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;
(5)学习态度端正,学年无不及格科目,学年操行成绩均在80分以上;
(6)所在支部团活动考核在年级前2/3。
4、“优秀团员及优秀宣传员”评选条件
(1)品德高尚,思想觉悟高,是非观念明确,遵守学校纪律;
(2)认真履行团员义务,按时缴纳团费,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;
(3)勤于学习,善于创造,甘于奉献,在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(4)学习成绩良好,学年操行评分均在80分以上。
5、“学生工作积极分子”评选条件
(1)热爱学生工作,积极为学生服务,工作积极肯干,任劳任怨;
(2)能够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的关系,在集体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遵守校纪班规;
(3)品德高尚,是非观念明确,坚持正义,能和同学和谐相处;
(4)学习认真,成绩良好,学年操行成绩均在80分以上。
四、评选办法
1、“优秀学生社团”“优秀社团辅导老师”、“先进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由团委评定;
2、“优秀辅导员”根据各支部工作评定结果自然产生;
3、“优秀团员”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评比,由支部评选推荐;
4、“优秀宣传员”由学生会宣传部、团委宣传部、广播站评选推荐,各支部不再推荐;
5、“学生工作积极分子”由学生会、各支部推荐(学生会、团委、各社团评选名额不占班级名额);
6、每人评选项目只能是一项,不能重复评选。未能按时缴纳团费的同学不能参加评选。
各支部在接到通知后,要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,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评选,所推荐的优秀团员要符合条件,并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,各班将评选推荐名单于4月15日前交校团委。
附件:1、团支部评选推荐表
2、团委、学生会、社团推荐表
共青团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委员会
2016年4月5日